作者:林胜男 时间:2025.08.15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 浏览量:次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设与管理,通过评选和立项建设一批高质量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推动校企(地)深度合作,优化实践教学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全面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开展“优秀校外实践基地”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与学院签订实践教育基地协议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2.近3年有承担我校专业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及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任务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均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
1.实践教育基地依托单位在本行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社会声誉好。能完成集中实习的要求,当年接收实习生达到3个以上。(必须符合的要求)
2.实践教学理念先进,基地建设规划科学合理,目标明晰、措施具体、保障有力。实践教学规章制度齐全,管理科学规范,受益面广,运行有效,成效显著。
3.实践教育基地具有一定规模,设备先进,设施齐备,环境优越,食宿条件良好,安全措施有效,能满足各类实践教学活动要求。
4.实践教学指导教师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能高质量完成实践教学任务。
5.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方面改革力度大,实践教学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实践教学大纲和内容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实践教学要求,实践教学效果好,有一定成果。
6.学院与基地能够开展深度合作,在教学研究与交流、科学研究与横向合作、技能培训与顶岗锻炼等方面具有较好成果。
三、表彰及管理
1.院级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拟评选8-12个。
2.获“优秀实践教育基地”称号的实践教育基地,纳入院级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为一年。合同签订人为基地负责人,负责该基地的相关建设与管理工作。
3.优先推荐申报校级实践教育基地。
4.学院将不定期地对优秀实践教育基地进行评估检查,评估不合格的,将取消院级“优秀实践教育基地”称号。
四、材料报送
1.各专业围绕《温州理工学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择优推荐。
2.申报人填写《温州理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优秀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学院设计艺术学院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3)、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材料(单位简介、实践基地协议、实习活动记录、实习生或建设相关材料)扫描制成1个带目录的PDF文件,于2025年9月5日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73934837@qq.com。
3. 纸质材料上交时间地点及评审规则另行通知。
4. 联系人:林胜男,电话:689058
五、工作要求
1.各专业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客观公正,严格把关,切实做好优秀校外实践习基地的推选申报工作。
2.申报人材料填写要真实,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附件1.温理工教〔2024〕12号关于印发《温州理工学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优秀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docx
附件3.温州理工学院学院设计艺术学院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