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程程 时间:2025.09.25 来源:【设计艺术学院】 浏览量:次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设计学类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培养方案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是衡量专业教学水平、进行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创作,可以检验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实际水平,培养其分析、解决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为加强我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确保我院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根据《关于印发《温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理工教发〔2025〕51号]文件精神,结合设计艺术学院相关专业特点和学术规范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温州理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叶芳
副组长:刘明刚
成员:叶洲荣、周洁茹、甘沁宇、陈怡洲、周娴、陈彦熹、曹杰、陈思
秘书:蔡程程
2.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⑴根据温州理工学院相关文件讨论和制定设计艺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进行日常管理。
⑵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资格,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动员、评审、展览、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⑶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作品交稿时间、地点及方式;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和中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改进,提出建设性意见。
前期: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选题、开题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
中期:着重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创作进度、教师的指导情况。开展中期答辩,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和教师的指导情况,对存在问题应予以及时解决,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后期:答辩前对学生进行成果验收及答辩资格审查,检查学生课题完成情况。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全部结束后,审查各答辩组成绩评定情况。根据学生的答辩情况,要求指导教师引导学生再次审核各自的毕业设计(论文),并允许作适度修改,使毕业设计(论文)尽善尽美。
⑷充分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经费落到实处,为指导教师和学生提供必要的硬件和软件辅助,对初次担任指导工作的中、青年教师,提供帮助和指导,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⑸遴选、推荐温州理工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⑹按温州理工学院规定提交、保管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
⑺做好当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3.成员具体分工
⑴组长负责总体协调、任务安排、技术指导。
⑵副组长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任务实施、学生纪律等工作。
⑶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成员全面配合领导小组组长的各项工作。具体分工如下:甘沁宇负责环境设计专业,周洁茹负责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陈怡洲负责产品设计专业;蔡程程全面负责协调工作。
二、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包括聘请院外或校外指导教师) 原则上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对首次参加我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学院应安排岗前培训。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应安排副高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教师对其进行帮扶指导。
2.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学习《温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严格按要求履行相应职责,坚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启发引导,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注重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坚决杜绝“抄袭”现象,坚持原创。
3.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程指导,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文献综述与毕业论文;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并认真填写各指导环节的意见、建议及评语,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4.在答辩和成绩评定阶段,指导教师要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预审,根据有关标准和要求评定成绩;对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要在答辩前给予相应的指导。对学生提交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要认真检查验收,注意各项内容是否齐全、规范,并督促学生按规定时间上交。
5.指导教师每周应有专门时间以面谈、现场指导等方式指导学生。要严格执行系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日程安排开展指导工作,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须经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三、选题及要求
1.毕业设计的选题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要求,达到相应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能够全面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选题应与教师科研、生产实际或社会实践紧密联系,注重对知识的实际应用,提倡“真题真做”。各专业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应在50%以上;选题的深度、广度和难度应适当,符合本科教学阶段的研究要求,具备可操作性,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可形成相对独立、完整的研究成果,并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创新性,紧密联系学科前沿和热点。
2.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一人一题,需多位学生共同参与的题目,必须明确每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并在内容、要求和题目上加以区别。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三年内不得重复。
3.攻读双学位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应以主修专业为主、辅修专业为辅,鼓励统筹兼顾,交叉创新。
四、答辩与成绩评定
1.温州理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答辩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叶芳
副主任:刘明刚
成员:叶洲荣、周洁茹、甘沁宇、陈怡洲、周娴、陈彦熹、曹杰、陈思
秘书:蔡程程
根据答辩学生人数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应由 3-5 人组成,设组长 1人。
2. 为加强诚信机制建设,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现象的发生,教务处将对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查重结果认定标准如下表: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A | R<30% | 通过检测 |
B | 30%≤R<7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C | R≥70% | 严重抄袭行为 |
(1)首次检测,结果为A类,视为通过检测,可参加答辩。
(2)首次检测,结果为B类,由指导老师根据检测结果指导学生进行修改,修改时间至少1周,修改后的毕业设计(论文)须进行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检测为A类,视同检测通过,可参加答辩;第二次检测不通过,取消该生本学年答辩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 不及格处理。
(3)首次检测,结果为C类,取消该生本学年答辩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3.答辩是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学院在答辩前2周内负责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制定本专业论文答辩的答辩规则、程序、要求、安排时间、地点等。在答辩前一周内向教务处递交答辩工作安排和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的名单,向学生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
4.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由中期检查成绩(占15%)、指导教师综合评分(占30%)、评阅教师综合评分(占15%) 、毕业设计展现场效果评分(占10%)、答辩小组综合评分(占30%)组成,单项评分一般不超过 95分。若指导教师评分与答辩小组评分差值超过 20分,则由设计艺术学院答辩委员会讨论评定最终成绩。
5.答辩委员会应在答辩前认真审查学生答辩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答辩:
(1)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评阅成绩不合格的;
(2)毕业设计(论文)文档不齐全(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论文正文及评分评语任缺一项),或不能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正式材料者;
(3)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查重检查结果文字复制比R≥30%的;
(4)违背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的。
6.答辩工作全部结束后,各答辩小组将评定的答辩成绩及相关报表在两天内报学院答辩委员会,经学院答辩委会员审核通过后,将答辩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7.总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时,折合成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五、其他
1. 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学生应做到:①根据开题报告的规范要求撰写开题报告;②查阅文献资料和了解有关技术方法;③制订毕业设计实施方案,并提交指导教师审核;④按计划认真开展有关研究,收集资料、采集数据,形成研究成果,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⑤设计成果力求观点新颖、方法正确、内容充实、有创意,并有一定的创新;⑥精心准备,准时参加答辩,虚心接受老师和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
2.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规章制度,因事因病,则需请假,未经学院辅导员批准缺席缺勤,或不听从教师指导,存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者,将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工作后,应按规定时间向指导教师提交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内容包括:①任务书;②开题报告;③文献综述;④中期进展表;⑤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包括:封面、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摘要(中、英文)、关键词(中、英文)、目录、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致谢、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