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4-01-09发布人:【智电学院】阅读[]次
各班级、团支部: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我院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届省、校级优秀毕业生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4届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共评选省优22名、校优88名,初次分配名额详见《附件6 2024届省、校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4.学生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非英语的其他外语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评选参考成绩以评选结果公示开始前取得的成绩为准);
5.总智育总成绩要求:“省优”排名须在班级前10%,“校优”排名须在班级前40%;
6.总综合素质考评总成绩要求:“省优”排名须在班级前10%,“校优”排名须在班级前40%;
7.省优毕业生:获校级奖学金次数在三次(含)以上(单项奖除外);专升本学生获校级奖学金次数一次;
8.校优毕业生:获校级奖学金次数在两次(含)以上(单项奖除外);专升本学生获校级奖学金次数一次。
9.其他要求:
(1)无课程成绩不及格;
(2)“省优”:大学期间获校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党/团员”或其他相当奖项两次(项)以上;专升本学生获以上奖项一次;
(3)“校优”:大学期间获校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其他相当奖项一次(项)以上;专升本学生获以上奖项一次。
四、评选办法
按总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名次、总智育成绩名次之和排列,并按规定的名额确定名单(若名次之和相同,则优先考虑总综合素质考评排名)
注:
(1)总智育成绩计算:
普本:总智育成绩=(第一学年智育成绩×1.1+第二学年智育成绩×1.2+第三学年智育成绩×1.3)/3.6
专升本:2022-2023学年智育成绩
(2)总综合素质考评成绩计算:
普本:总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前三个学年综合考评成绩的平均分
专升本:2022-2023学年综合考评成绩
五、评选流程
1.提交申请。参评同学于1月16日前将相关表格、奖状作证材料电子版上交至所在班级辅导员处。仔细阅读《附件1申请表填写要求》,参评省优同学按要求填写《附件2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省优名册》;参评校优同学按要求填写《附件4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5校优名册》;
2.名单公示。2月25日前,初评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同时将初评名单电子版和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交至学校学生处;学校学生处经复审后,将获选名单上网公示5天,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3.材料报送。评选结果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学校学生处统一将“省优”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发文,并将相关学生信息进行网上报送;“校优”由学校发文;
4.5月底前(具体时间以省里通知为准),“省优”名单的公示和公布可在“浙江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查阅;
5.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优秀毕业生证书在学生完成学业,符合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基础上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说明
1.若初次名额分配滑空,则将进行二次名额分配;
2.被授予“省优”和“校优”者,如因故当年无法正常毕业,经学生工作部核实后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3.“省优”和“校优”不可兼得。
温州理工学院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