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04-23发布人:韩素佳 汤杰阅读[]次
为做好机器人工程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温州理工学院学生党员发展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面对对象:
培养考察期满一年及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注:本学期不发展毕业班学生)
基本条件:
1.思想端正,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行为及处分记录;
3.上学期智育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含),平均学分绩点2.0(含)以上,无不及格科目(注:上一学期智育成绩排名未达班级前60%(含),但较上上一学期智育成绩排名提高15%及以上的,且满足智育成绩其他要求,表现优良,可视为符合发展对象推荐条件);
4.具备一定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满足50h志愿服务时长;
5.广泛联系群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6.原则上大一、大二学生大学期间有担任寝室长经历、大三学生大学期间有担任学生干部经历;
7.退伍大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如符合其他党员发展必备条件,且贡献突出,成绩可适当放宽,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由党支部审议、党委审批,可拟确定为发展对象。
发展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并提交自评表《温州理工学院学生党员发展要求参考体系》(附件1),《发展对象推优申请表》(附件2),提供学业成绩排名、志愿时长截图、个人荣誉等相关佐证材料。
2.支部审核:各支部将对申报同学进行材料审核,支部书记严格把关,确定现场答辩人选。
3.现场答辩:申请人需准备3-5分钟的个人汇报,要求内容详实。答辩结束,党员投票、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
4.公示:对发展对象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
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一人一档(命名为班级+姓名+发展对象申报材料),发送指定邮箱即可,详见《学生党支部联络班级分配表》(附件3)。材料发送前,请务必查询附件3,确认好所属支部,申报材料发错视为无效,请务必重视!
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27日
2.现场答辩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4月30日
3.公示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
注:以上为学院总体安排,具体答辩日期,由各支部另行通知。
附件1:温州理工学院学生党员发展要求参考体系.docx.docx
中共温州理工学院机器人工程学院委员会
中共温州理工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