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院长信箱

关于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2025春季学期团员发展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5-03-28发布人:【智电学院】阅读[]次

各班级团支部、各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2025春季学期团员发展工作,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2023年8月11日)规定及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培养考察期满三个月及以上的入团积极分子

  二、基本条件

 1.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在校生;

 2.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  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并按期缴纳团费;

 4.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积极参加班级、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   学习勤奋,态度端正,上学年无挂科,智育成绩排名为班级前60%(含);

 6.  申请入团青年需是注册志愿者(志愿汇APP),累计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10小时;

 7.  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经身份核查确实非团员,已在“智慧团建”中录入档案者不重复发展。

 8.  同等条件下担任学生干部实绩突出的,或因其他优异表现受到各级表扬的,优先推荐;

三、推选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向所在团支部提交《入团积极分子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

 2.  团支部上报: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确定本支部推荐人员,并填写《温州理工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机器人工程学院团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3)上交至院团委,并在一定范围公示;

 3.  量化考核:学院组织部依据(附件4)进行量化赋分;

 4.  公开答辩:按照量化考核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答辩的候选人,适当考虑年级、班级平衡。如出现分数并列,则相关候选人一并进入答辩环节。答辩采用评分制,由团委书记、辅导员、各团支部书记、群众代表等担任评委;

 5.  学院评议:学院组建由领导班子、党委委员、学工办主任、辅导员、骨干学生等代表组成的评议工作组,对全体入围答辩环节的候选人进行评议,充分参考班级推选票数、量化考核分数和答辩评分,结合日常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推荐名单。

 6.  名单公示:推荐名单经学院团委复核,报学院党委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继续完成发展程序,报校团委审批。

 

温州理工学院机器人工程学院团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xlsx

入团积极分子基本情况登记表.docx

温州理工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团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登记表.xlsx

赋分细则.docx